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
解决社保缴费双基数问题
记者 高嵩
本报讯【记者 高嵩】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皓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关于解决社会保险缴费双基数问题的提案。
戴皓表示,为了防止和避免参保单位瞒报、少报、漏报职工人数和缴费基数现象,许多省市推行社会保险双基数,即: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不封顶),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3 倍封顶)。
双基数的推行,带来了一些新问题:一是增加了企业成本,加重了企业负担。实行双基数与单基数相比,企业多承担的年社保缴费总额占实际工资总额的 3%-10%。经对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双基数缴费的 3 家分公司调查,河北、湖南和辽宁这 3 家分公司 2011 年度分别多缴社保费 212 万元、54 万元和 76 万元。调研情况表明,企业效益越好,其承担的社保缴费就越多。我国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本来就非常高,占工资总额的 31.7%(其中养老保险 20%、医疗保险 8%,失业保险 2%,工伤保险 0.7%、生育保险 1%)。在世界范围内,除瑞典之外,这个比例基本上是最高的。再加上住房公积金,企业仅“五险一金”支出就占整个工资成本的 40%以上。双基数的实行,对一些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二是不利于引导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矛盾。由于实行双基数会增加企业成本,无奈之下,企业为降低成本,就会采取减员、减少就业岗位等手段,从而会影响社会就业率。
三是不利于企业提高员工待遇,增加员工的财产性收入。实行双基数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提高员工收入水平的积极性,尤其是当员工收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 3 倍时,此问题更显突出。
戴皓在提案中建议,规范和统一各省市社保政策,统一实行单基数。至于防止和避免参保单位瞒报、少报、漏报职工人数和缴费基数问题,可以用另外的措施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