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广州个人医保缴费标准(7月1日前)
在2012年社保年度(2012.07-2013.06)并从2011年9月1日起,该类人群有以下九种选择,参保人可自由任选一种,参保、退保均自由选择:
组合1:基本养老(20%)
组合2:基本养老(20%)、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4%)、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
组合3:基本养老(20%)、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4%)、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补充医疗(0.5%)
组合4: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4%)、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
组合5: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4%)、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补充医疗(0.5%)
组合6:基本养老(2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
组合7:基本养老(2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补充医疗(0.5%)
组合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
组合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补充医疗(0.5%)
基本养老保险:3763×20%=752.6(元)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4789×4%=191.56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789×10%=478.9(元)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4789×0.26%=12.45元)
补充医疗保险:4789×0.5%=23.95(元)
以上9种组合需缴费金额如下:
组合1:752.6元;组合2:956.61元;组合3:980.56元;组合4:204.01元;组合5:227.96元;组合6:1243.95元;组合7:1267.9元;组合8:491.35元;组合9:515.3元。
如符合灵活就业参保条件的个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以上9种险种组合中的其中一种进行参保。
小编提醒:该标准为2012年7月1日起执行的。一般每年的7月1日会出新政策,所以该政策到2013年7月1日前基本有效,到时新政策出来请以新政策为准。